4月19日上午,浙江宁波市海曙区金云街一电器公司发生火灾,滚滚浓烟直冲天际。19日下午4时许,据事发地附近一商户了解,仍有消防车在现场处置,附近街道已经封闭,人员均已撤离。 现场视频显示,有两栋厂房发生火情,其中一栋楼主体4层楼均被卷入火势之中,一层外墙已经被烧得漆黑,浓烟直冲天际。另一栋楼也冒出明火,窗户已被烧毁,多台消防车正在现场喷水救援。 19日中午11时许,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发布通报,称当日9时18分,位于海曙区金云街9号宁波市华尔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接警后,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调派辖区消防力量前往处置。现场救援正在进行,无人员伤亡。请周边市民车辆避让,注意安全,切勿围观。 日常工作生产中一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安全记录、童话云和 2022-04-21 113 浏览 0 评论
2021年11月17日16时11分左右,在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三四焦车间的四焦2#炉地下室煤气预热器处,工人检修煤气预热器作业过程中发生闪爆,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冯某江呼叫范某,范某没有反应,随后现场其他人员一起将范某抬出地下室,韦某德立即拨打120并汇报厂领导。16:20救护车赶到,范某因脑颅受伤严重,经现场确认死亡。    热工班班长吴某立和副班长王某赶到现场,穿戴好空气呼吸器并携带CO检测报警仪,与冯某江一起进入地下室,对预热器进行注水灭火,将火扑灭。 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三四焦车间四焦2#炉地下室煤气预热器处。(见图1、图2、图3、图4)   图1:事故发生点示意图 图2:事故现场三四焦车间四焦2#炉地下室的煤气预热器、氮气管、蒸汽管、预热器检修操作平台及计划拆除的预热器顶板;事故发生时范某的工作姿态(站在蒸汽管道上,上半身趴在预热器顶板上)、冯某江站立点及闪爆后范某的地面跌落点。 图3:煤气预热器底部连接氮气吹扫的人孔及预热器顶板三颗需要动火作业的螺杆的位置。 图4:事故发生时地下室外的状态:乙炔瓶和氧气瓶气管通过地下室的窗口向煤气预热器动火作业点供气。 二、动火作业审批情况 2021年11月16日,焦化厂三四焦车间热工班班长吴某立通过公司审批系统申请了一张《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动火证》(编号:QR/LG22·36·02),动火级别:二级,动火证有效时间:2021-11-16 10:07至2021-11-18 17:30,动火地点:四焦2#炉平台,作业内容:煤气管割螺杆。该动火证上有三四焦车间副主任夏某祥、现场安全监护人侯某潇及冯某江的手写签名。    2021年11月17日上午9点多钟,冯某江到四焦热工班长室告知副班长王某,机电车间的人员反映,《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动火证》(编号:QR/LG22·36·02)中,动火执行人和动火监护人名字写反了,要求重新开一张动火证。因班长吴某立不在,副班长王某根据11月16日的动火证,使用吴某立的账号重新申请了一张《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动火证》(编号:QR/LG22·36·02),并打电话告知车间副主任夏某祥,夏某祥在审批系统上批准。王某后来见到吴某立,向吴某立报告了此情况。动火级别:二级,动火证有效时间:2021-11-17 09:35至2021-11-17 17:30,动火地点:四焦2#炉平台,作业内容:煤气管割螺杆,堵盲板。该动火证上只有机电车间副主任冼某源的手写签名。 三、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处置情况 2021年11月17日,焦化厂机电车间按三四焦车间的工作要求,安排范某、覃某彬、陈某3人对三四焦车间四焦2#炉煤气总管堵盲板及煤气预热器检查清理作业。范某为焊工,覃某彬、陈某为钳工。范某和陈某持有焊工作业证。3人8:40左右携带作业工具抵达现场。    由于煤气预热器的阻力增大,判断设备内沉积物较多阻塞设备流通面积,三四焦车间安排清理煤气预热器。为清理煤气预热器,需要置换合格并拆开煤气预热器顶盖和人孔,然后安排清理内部沉积物。三四焦车间申请机电车间安排检修人员,对四焦2#炉煤气总管堵盲板及煤气预热器检查清理作业。    三四焦车间热工班安排冯某江(持有煤气作业证)进行现场安全监护及配合进行吹扫置换工作。由于16日已经安排煤气预热器的清理工作,氮气置换时发现放散管阀门打不开,暂停了该项工作,并安排钳工班更换放散管阀门。17日早上8:30,冯某江首先关闭靠近焦炉煤气总管阀门(即红色三角标记的阀门),再开煤气管道两端放散管阀门,打开煤气预热器下部人孔盖上的氮气阀门吹扫设备和管道。10点左右,冯某江检测煤气主管放散管口排气CO(一氧化碳)浓度合格(低于24ppm),然后通知范某、覃某彬、陈某封堵盲板(即红色箭头所示盲板)。四人到二楼进行封堵盲板作业,在持续进行氮气吹扫,管道内微正压状态下用扳手和乙炔-氧割炬拆开部分法兰螺栓后,法兰缝隙排出的气体煤气味重,随即重新装回并上紧全部螺栓,停止封堵盲板作业,继续用氮气吹扫。    14:30左右,冯某江检测CO浓度合格。检修人员于14:45上到二楼封堵盲板,在持续通氮气条件下松开法兰螺栓,期间要求冯某江调整氮气流量以减小管内压力。封堵盲板作业期间,15:10左右韦某德到达现场,协助检修人员用千斤顶顶开法兰,装入盲板并重新上紧螺栓。    封堵盲板完成后,检修人员回到地下室拆煤气预热器顶盖螺栓。检修人员15:40左右用电动扳手松开了顶盖上的大部分螺栓,剩余3颗锈蚀无法拆开。然后检修人员拆开了煤气预热器的人孔盖,此时预热器与大气相通,并停止氮气吹扫。由于松开煤气预热器顶盖时检修人员闻到煤气味,便携式CO探测器检测顶盖处CO浓度达到84ppm,拆开人孔盖后检修人员撤离到室外。检修人员撤离后,15:53冯某江用便携式CO探测器检测煤气主管末端CO浓度为14ppm,又返回煤气预热器检测人孔和顶盖处CO浓度合格,即安排检修人员回到地下室预热器现场开始动火作业。    16:00左右,范某、覃某彬、韦某德、冯某江返回地下室预热器现场,陈某在室外看护气瓶。范某登上检修用钢平台,手持割炬切割顶盖上剩余的螺栓;冯某江站在钢平台下监护;覃某彬、韦某德站在门口。由于钢平台高度不够,范某一只脚踩在高出钢平台蒸汽管上,身体趴在顶盖上切割螺栓,16:11左右,在切割剩余的第2颗螺栓时发生闪爆。由于范某俯身趴在煤气预热器顶盖上,爆炸时预热器顶盖掀起,撞击范某头部,范某跌落地面,头朝煤气主管末端方向仰卧地面。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分析 1.爆炸气体来源 煤气预热器下部人孔打开后,停止氮气吹扫,空气进入预热器,空气遇到可燃气体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氧-乙炔割炬切割螺栓时高热和明火是点火源,由此具备燃爆事故三要素中的两个。煤气预热器中可燃气体的可能来源有二,一是煤气预热器内沉积物挥发,二是煤气管道内煤气回流。    (1)煤气预热器内沉积物挥发可能性 焦炉煤气成分复杂,主要成分是氢气、甲烷、一氧化碳,还有一定量的氮气、氧气、二氧化碳、烃类、硫化氢,以及少量的碳5以上饱和烃、焦油、苯等。煤气净化可除去大部分的碳5以上饱和烃、焦油、苯等重组分,但净化煤气中仍会残留少量重组分。输送净化煤气的设备、管道会有沉积物不断积累,造成阻力增加,输气能力下降。    焦炉煤气管道沉积物成因及清除方法研究(公彦良等,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11期冶金动力)一文中,对煤气管道沉积物色谱组成分析结果标明,沉积物中含有萘(14.69%)、喹啉(1.52%)、异喹啉(1.04%)、α-甲基萘(7.88%)、β-甲基萘(14.5%)、联苯(9.08%)、苊(9.68%)。不同企业净化焦炉煤气沉积物存在差异,上述组成可供参考。论文认为,对焦炉煤气管道实施拆除时,处理不当会发生着火甚至爆炸事故,并提出了拆除管道前准备阶段进行有效隔绝,氮气置换,置换合格后微正压条件下用砂轮机开天窗使管道接通大气;拆除阶段保持氮气吹扫,清理沉积物,敷设黄沙,天窗两侧沉积物用石棉覆盖,用水将沙和石棉打湿,从天窗中部动火割管等安全措施。    焦炉煤气沉积物中萘、喹啉、甲基萘、联苯、苊等熔点和闪点较高。甲基萘是一种无色油状液体,有类似萘的气味,沸点245℃,闪点82.2℃。喹啉是芳香族化合物,熔点-14.5℃,为无色液体,闪点99℃。萘是易升华并有特殊气味的片状晶体,闪点接近80℃。联苯是一种有机化合物,熔点68.5℃,沸点255℃。苊的外管为白色针状结晶,熔点95℃。常温下沉积物升华和挥发产生的可燃气体浓度不高,不具备燃爆条件。    由于焦炉煤气中含有少量硫化氢,在潮湿条件下硫化氢与铁反应生成硫化亚铁。硫化亚铁遇到空气会发生氧化反应,反应方程式如下: FeS+3/2O2=FeO+SO2+49KJ FeO+1/2O2=Fe2O3+271KJ 不稳定的硫化亚铁附着在罐壁,正常生产时罐内处于无氧状态,硫化亚铁不会发生氧化反应。容器人孔打开后空气进入,硫化亚铁与氧气接触,发生氧化反应并放出大量热量,放热可导致沉积物熔化、挥发,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    煤气预热器的蒸汽阀门泄漏,也能造成预热器内温度升高。    由于沉积物的主要成分闪点较高,经过长时间氮气吹扫后易挥发组分大部分已经脱除,且切割螺栓时煤气预热器器身温度不高,由此判断沉积物挥发导致爆炸事故的可能性不大。    (2)管道内煤气回流    煤气预热器连接管道置换时存在盲端,停止氮气吹扫后,积存于盲端的煤气流入煤气预热器。由于焦炉煤气中氢气、甲烷含量高,氢气和甲烷密度小,容易积存与顶部空间,可在预热器内形成爆炸性气体。    由于煤气预热器连接管道长,且直径大,放散口没有位于管道端部,氮气置换时难以保证所有部位置换干净。检修拆除螺栓时,早上封堵盲板和下午拆预热器顶盖时检修人员均闻到煤气味,说明管道置换不彻底。由此判断,管道内煤气回流是煤气预热器内爆炸性气体的来源。    2.公司技术规范及现场操作方面    (1)动火作业前取样分析不符合《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特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QG/JH 22·12-2020)第5.2.5.1条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的相关要求,没有对设备内气体取样分析可燃气体含量;仅用便携式CO检测报警仪探测设备外部CO的浓度,监测点不具备代表性,错误判断置换效果。    (2)检修作业前未进行危险性辨识,没有认识到作业过程存在燃烧、爆炸危险性,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足。作业人员仅关注一氧化碳,没有关注煤气中的主要组分氢气、甲烷。焦化厂的焦炉煤气安全技术说明书显示煤气中氢气含量为55-60%,甲烷含量为23-27%,而一氧化碳含量为5-8%。作业人员也没有充分关注焦炉煤气沉积物挥发产生可燃气体的可能性,以及硫化亚铁遇空气氧化放热的风险。    (3)氮气置换时放散管位于煤气管道中部,煤气预热器的煤气进口管、跨线等管道存在盲端,难以彻底置换管道内的煤气。    (4)切割煤气预热器顶盖剩余螺栓时,没有搭设脚手架,利用设备前的操作用钢平台,焊工需要俯身才能够着被切割螺栓,增加了爆炸事故时伤害的严重程度。    (5)拆除煤气预热器顶盖螺栓时,检修人员闻到煤气味,检修负责人、置换操作人员和检修作业人员没有认真分析现场煤气味的来源,没有采取进一步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草率决定继续检修作业,丧失避免事故的机会。    3.动火作业审批方面    (1)本次动火作业地点位于三四焦车间2#炉地下室,按照《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特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QG/JH 22·12-2020)第5.2.1.3条“二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特殊动火作业及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范围:(f)焦炉地下室和交换机室的使用 明火作业”及第6.1.1条“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断路(占道)作业根据作业危险程度实施分级审批管理,一级审批由公司职能部门最终审批,二级审批由厂职能部门或主管厂长最终审批,三级审批由车间最终审批,属于分级审批范围内的特殊作业须办理作业证。”规定,属于二级动火,应该由厂职能部门或主管厂长最终审批。    (2)三四焦车间热工班班长吴某立通过公司审批系统申请的两张《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动火证》(编号:QR/LG22·36·02),动火级别为二级,车间副主任在审批系统上批准,但是该动火证并未由厂职能部门或主管厂长最终审批。   (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行使用的审批系统危险作业审批流程中“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及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在比较空阔场所,离易燃易爆气体释放源10米以上,在此区域内动火可按二级动火管理。”审批流程为“一级动火:发起人→车间→安全管理室→生产安全副厂长→发起人。二级动火作业:发起人→车间→发起人。”   (4)2021年11月17日三四焦车间热工班申请的《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动火证》(编号:QR/LG22·36·02),按照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行使用的审批系统危险作业审批流程,动火作业等级应为一级动火作业,但是热工班班长吴某立填写的申请是二级动火(审批系统无法上报至厂级审批),车间副主任夏某祥予以审批通过,在事实上降低了动火作业的安全审批等级。(夏某祥未参加过“审批系统危险作业审批上线使用培训班”,吴某立参加过“审批系统危险作业审批上线使用培训班”)   二、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对事故现场勘查,结合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排除了煤气预热器内沉积物挥发可能性,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煤气预热器下部人孔打开后,由于停止氮气吹扫,煤气管道内残留的煤气回流至预热器。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割炬切割螺栓时的火焰或高热导致气体混合物爆炸。爆炸产生的压力造成已经拆除大部分螺栓的顶盖掀起,撞击范某头部并跌落地面造成死亡。 三、事故间接原因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检修作业前针对煤气预热器进行危险性辨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动火作业现场工人仅使用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而未关注其它可燃气体的事故隐患。 2.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特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QG/JH 22·12-2020)和《焦化厂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3.未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现行使用的审批系统中动火作业等级及审批流程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特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QG/JH 22·12-2020)存在明显不同的情况下,未及时制定新的特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在现行使用的审批系统启用前,未做到使用该审批系统人员的全覆盖培训。 四、事故性质认定 调查认定,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11·17”闪爆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11·17”闪爆一般事故调查组‍
柳州市人民政府网‍ 2022-04-20 94 浏览 0 评论
4月18日12时许,广西钦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项目发生吊车倾覆事故,导致场外2名路过的中学生一死一伤。 现场一片混乱,两名学生倒地 目击者:施工现场未设围挡,学生已送医救治 当地居民提供的多段视频显示,出事的工地位于两栋建筑之间,有一个大基坑疑似正在进行桩基施工,一个倒下的吊车臂从工地内伸到围挡外。 据了解,当时正值中午放学,学生下课去吃午餐的时间,工地上仍在作业中的吊机突然发生倾覆,砸中2名学生。 事故发生后,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急下文,要求全市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立即停工,在4月18日至23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央广网钦州、建设施工安全 2022-04-20 75 浏览 0 评论
2022年3月,应急管理部组织修订的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已正式发布,将于2022年10月1日实施。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过程事故易发、多发,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的难点、痛点、重点。 为进一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过程安全风险的管控力度,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对2014年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进行了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是突出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风险大的重点环节,明确了特级动火范围,规定了特级动火需采集视频图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需连续检测气体浓度、监护人员需经培训取证等要求,并对作业票管理进一步做了优化细化。 特别规定:特级动火作业应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且作业现场使用的摄录设备应为防爆型。 同时,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要求,修订后的技术要求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调整为全部强制,适用范围调整为生产、经营(带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化工及医药企业,进一步明确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区域内进行特殊作业执行标准的要求。 该标准的修订实施,将有力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殊作业全过程安全管理、审批人和监护人职责及应急措施落实,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发挥支撑保障作用。 最新整理:新标准GB30871-2022全面解读! 新旧版条款对照↓↓
ABC安全 2022-04-19 62 浏览 0 评论
4月9日,国网林芝墨脱县供电公司发生1 起 1 人死亡的人身伤亡事故。事故发生在公司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不到一周时间,暴露出有关单位贯彻会议精神、落实安全要求不到位,配网抢修安全管理混乱,存在无票作业、危险点不清楚、安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教训十分深刻。各单位要从“两个至上”的高度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公司全面强化安全责任落实38项具体措施,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敬畏生命、尊重安全的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让现场作业人员真正做到“十不干”。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配网安全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杜绝未落实安全措施作业 有效的安全措施是保障作业安全的底线。各单位要加强工作负责人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工作负责人要始终把保护作业人员不受伤害当成第一要务,督促班组成员严格落实“十不干”、“十八项禁令”和“三十条措施”,按要求做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线路作业尤其要确保作业人员在接地线保护范围内工作。作业人员对安全措施不达标的现场,要坚决拒绝冒险作业,确保自身安全。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应确认所有作业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后方可拆除安全措施。   二、杜绝无票作业 工作票(或抢修单)、操作票是保证作业安全的基本组织措施。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两票”在配农网抢修等作业现场刚性执行。省公司要强化“两票”执行情况考核,对查实无票作业的市县公司,按照严重违章进行严格考核问责。市县公司要开展“两票”专项督察,在到岗到位等环节,对“两票”使用实行“必检必查”,务必做到“两票”使用入脑入心。作业单位要落实设备主人安全主体责任,无票不得进行开工许可和现场操作。作业人员应拒绝无票作业。   三、杜绝危险点不清楚作业 危险点辨识是实现作业风险超前预防和事故防范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现场勘查制度,切实抓好触电、高坠、机械伤害等人身风险辨识,杜绝作业前无勘查或勘查不到位等情况。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作业风险审核职责,抓好防控措施落实,对作业风险辨识不清、管控措施落实不足的工作不予批准,杜绝走形式、走过场。作业前要确保工作班全体成员对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全面知晓,推行班前会风险点问答,高风险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复勘,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满足要求。   四、杜绝超范围作业 在规定范围内作业是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防线。停电作业现场要明确接地线装设位置、数量、编号,以及保留的带电部位、邻近线路、交叉跨越、联络电源、分布式电源等危险点。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变更工作范围或安全措施,确需增加工作任务的,应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 如果增加工作任务涉及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应先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然后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履行签发、许可手续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杜绝未经许可工作 工作许可是确保安全措施布置到位的关键防线。开工前要严格履行工作许可制度,确保现场安全措施布置正确完备。10千伏设备作业影响到调度管辖或调度许可设备的,必须执行调度停电计划管理规定,各单位要对市县公司调度管辖与许可范围进行排查,现行规定不符合调度规程的要立行立改。现场要严格执行调度设备停役规定、工作票许可制度,设备停役操作完毕、现场工作许可人接到调度开工许可令后,向工作负责人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并将许可手续记录在工作票上。   六、杜绝无计划作业 计划管理是建立和维持良好生产作业秩序的源头。各单位要加强配网作业计划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全部作业内容的计划管理体系,严格作业计划编制、审核、发布、执行等各环节安全管控。规范作业前期组织管理,严格落实先勘查、后方案、再计划要求。所有抢修作业作为临时计划,必须纳入计划管控体系,确保现场安全措施可控在控。动态把控各类作业工作进展,随时掌握检修施工队伍人员动向。发挥各级安全管控中心、监理单位等监督职能,坚决杜绝无计划作业和私自作业。   七、加强“反送电”风险防控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分布式光伏、用户自备电源日益增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反送电”安全风险,切实做好“多源”配网作业风险防控。强化作业前现场勘察,重点核查多电源、自备电源等危险点,针对性制定安全防范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反送电”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机械或电气联锁等防反送电的强制性技术要求,确保与工作线路段连接的所有可能来电侧有明显断开点、工作范围存在反送电风险的各分支线都挂设接地线及警示标牌后,方可开工。大力推进配网中低压不停电消缺、施工、抢修作业。   八、加强“小、零、散”作业安全管控 配网作业“点多面广”,安全风险管控难度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作业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网设备〔2022〕89号)要求,落实风险“五级五控”要求。强化抢修作业现场组织管理,必要时提级管控,确保忙而不乱,坚决杜绝抢修失控、现场混乱等问题发生。充分发挥供电服务指挥中心“指挥枢纽”作用,规范报修工单处理流程,提升现场多专业、多班组安全管控协同能力。   九、加强“薄弱地区”现场安全管控 对新上划县公司、偏远以及专业管理基础薄弱地区开展安全生产评估,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坚决守住现场勘察、工作票、工作许可制度等安全防线,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下大力气夯实基础台账,充分利用数字化管控手段,提升配网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水平。健全专业帮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集团优势,组织优秀管理人员和一线运检人员赴薄弱地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帮扶,以帮带培,以帮促学,不断提高配网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十、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结合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针对本次事故暴露问题,开展系统排查,全面摸排安全意识淡薄、“两票”管理不到位等影响人身安全的短板与不足,“出重拳、零容忍”打击违章,针对现场发现严重违章,严格执行停工、“说清楚”制度,重复发生严重违章要严格考核,对重复发生一般违章也要严格管控,用铁的手腕对作业单元“动真碰硬”,坚决扭转“不管上级怎么要求、自己该咋干还咋干”的“顽疾沉疴”,坚决杜绝人身事故再次发生。要加大风险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力度,按照“省查市、市查县、县查供电所”的思路,5月底前各省级公司完成所属地市(县)级公司、省管产业单位分级自查和交叉互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国网设备部备案。6月上旬公司总部将组建专家组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十一、加强营配专业协同配合 梳理用户自备发电机、分布式电源配置情况,加强“反送电”安全宣传和技术指导。强化用户设备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用户做好整改。开展产权分界信息核查,明确用户产权分界点、分界开关归属和操作权。加强客户产权设备停送电联系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清单,确保客户侧停送电操作流程安全可控。督导用户落实“反送电”技术措施。   十二、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于 4 月 18 日开展“安全日”活动,在履行停工手续后,所有配网作业停工一天,集中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学习传达《国网墨脱县供电公司“4·9”人身事故快报》,举一反三,全面剖析本专业、本岗位安全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构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强化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生产现场作业“十不干”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充分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全面提升各级配网人员安全管控水平。 关于西南某供电公司“4·9”人身事故快报 2022年4月9日,西南某县供电公司1名作业人员在10千伏某某线抢修作业过程中触电死亡。 一、事故经过 4月9日,西南某县供电公司组织8名作业人员开展10千伏某某线239#塔抢修工作,11时20分,作业人员在确认209#塔分段开关(为故障地点电源侧的分段开关)、隔离刀闸已断开后,开始拆除238#至240#塔间的受损线路,使用裸导线将238#和240#塔直接连接。18时13分,抢修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饶某某发现240#塔B相引流线距离脚钉过近、不满足送电要求,工作班成员某某某上塔处理隐患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经初步调查,本次作业未封挂接地线、未断开线路所带用户进线侧跌落开关,事发时用户使用的低压自备发电机通过配变向线路反送电,造成人员触电。(附件:10千伏背西线接线图和240#塔现场照片) 二、事故暴露问题 从初步调查情况看,这是一起严重违反作业规程、破坏作业秩序的责任事故。暴露出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一是作业人员违规冒险作业。现场作业未使用工作票或故障紧急抢修单,作业地点未封挂接地线,未拉开用户进线侧跌落开关,保证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不落实,习惯性违章严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二是未开展作业风险辨识。县供电公司事前未组织现场勘查,对线路所带用户自备发电机配置和使用情况不掌握,未识别反送电风险,未采取隔离措施。三是抢修作业组织管理混乱。市供电公司对抢修工作缺乏管理,供服中心下达抢修任务随意,专业部门对抢修过程失管失控、对现场管理混乱的问题失察。 三、相关工作要求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指出该起事故发生在公司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不到一周时间,暴露出有关单位贯彻会议精神、落实安全要求不到位,要求尽快查清原因,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全力保障安全形势平稳。省电力公司要深刻反思、立即停工整顿,认真排查配电抢修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抓好深层次问题整改,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 公司各单位要落实4月6日公司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各级单位、工区、班组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认真学习事故快报,举一反三,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始终坚持“两个至上”,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照强化安全责任落实38项措施,严格履行各级领导和专业安全责任,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岗位、穿透到基层、执行到一线。 二是严格作业组织管理。要严格落实“十不干”要求,严禁无票作业、无计划作业。要规范供服中心报修工单处理流程,强化专业部门抢修、处缺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做好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审核,防止盲目冒险作业。 三是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措施。要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地线等保证人身安全的基本措施,工作前认真开展安全技术交底,落实现场作业监护制度,按要求履行到岗到位把关职责。 四是严格反送电风险管控。要加强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准确掌握用户自备发电机、分布式电源情况,严格执行反送电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机械或电气联锁等防反送电的强制性技术要求。 五是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要落实公司106号文件要求,发挥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合力,严抓行为违章、深挖管理违章,严格落实严重违章惩处和停工措施。要对照重大、较大隐患清单,深入排查治理现场安全隐患。 六是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加强配电故障抢修管理规定培训,规范抢修、处缺工作流程,强化《安规》和“两票”执行培训、考核,提升规范作业的意识和能力。
电力安全生产 2022-04-19 120 浏览 0 评论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快捷,成为许多人的出行选择,但由此带来的安全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据统计,去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近1.8万起、死亡57人。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原因主要是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低劣,用户随意改装,还有长时间充电等。 事故令人痛心,案例令人警醒。 电动车安全使用指南 一起来了解 ↓↓↓
综合网络 2022-04-19 91 浏览 0 评论
4月18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五洲温泉游泳馆发生一起局部坍塌事件。救援工作于15时30分结束,现场救援共救出12人,其中轻微伤和轻伤9人、死亡3人。目前,3名企业经营者已被警方控制。 网传视频显示,坍塌现场掉落的钢材散落,天花板已不见踪影,可以直接看到外部天空。 如遇到建筑物坍塌切勿慌乱,一定要沉着冷静注意观察周围环境,这些自救技巧,一定要掌握!
郑州发布、湖北消防 2022-04-19 127 浏览 0 评论
2022年1-3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全省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543起、死亡400人、受伤322人、直接经济损失4741.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7.9%、17.0%、22.6%和48.2%;其中,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20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04-18 113 浏览 0 评论
2021年3月1日7时左右,小浪底水利枢纽附属工程西沟坝(又称西沟水库)发生一起漫坝较大事故,坝体局部垮塌,水流进入小浪底水电站地下厂房,导致6台机组依次停机,直接经济损失2363.38万元。 4月13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发布了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组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由于黄河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闸门启闭机维修养护和管理不到位,事故发生前闸门控制系统可编程控制器存在电气故障,处于功能紊乱状态,致使闸门非正常自行开启。 事故间接原因主要是: 1. 西沟坝运行管理薄弱,监管存在盲区,长期失管失察。 2. 灌溉洞供水支洞工作闸门维修养护和管理不到位,长期带病运行。 3.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未发挥监控作用。 4.西沟坝水位监测缺失。 5.值班人员履职不到位,劳动纪律松弛。 6.工程运行管理相关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 小浪底管理中心主任张XX、党委书记孙XX、副主任董XX、副主任张XX、开发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曹XX、副总经理张XX、副总经理XX、副总经理薛XX、黄委水文局局长马XX、副局长姜XX等10名党员领导干部,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直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处理。 处级及以下人员的追责问责工作,由水利部直属机关纪委会同有关司局提出建议,经水利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政务处分工作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办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工作由小浪底管理中心党委和黄委会党组分别办理。 此外,黄河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济源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黄河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主要负责人予以处罚。 事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各部门都应该负怎样的责任?请看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小浪底水利枢纽附属工程西沟坝“3·1”漫坝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2-04-18 95 浏览 0 评论
贵州应急管理 2022-04-18 84 浏览 0 评论
事故通报 4月17日8时10分许,余姚临山镇沧海路1号余姚市吉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发生化学气体泄漏事故。事故发生后,余姚市委市政府组织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属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处置工作,开展善后处理。目前3名伤员因抢救无效死亡,3名伤员正在全力抢救中。具体事故原因及情况调查评估正在进行中。 如何防止化学品中毒伤害事故? (一)常见防护措施 1.了解化学危险品特性,不盲目操作,不违章使用。 2.妥善保管好化学危险品。 3.严防室内积聚高浓度易爆易燃气体。 (二)使用必要的防护器材 1.制式器材:隔绝式和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衣。 2.简易器材:湿毛巾、湿口罩、雨衣、雨靴等。 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化学品事故是指一种或数种化学品意外释放造成的事故。化学品事故与其他事故相比,其后果更严重,因此如何预防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以及怎样将化学品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小(即应急处理),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 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过程一般包括报警、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处理和火灾控制几方面。 (一)事故报警 当发生突发性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时,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除了积极组织自救外,必须及时将事故向有关部门报告。 报警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化学品名称和泄漏量、事故性质(外溢、爆炸、火灾)、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各主管单位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组织一个应急救援专业队,各救援队伍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群众撤离、疏散,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清除工作。 (二)紧急疏散 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向侧风或侧上风方向迅速撤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三)现场急救 在事故现场,化学品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为:中毒、窒息、冻伤、化学灼伤、烧伤等,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适当的防护。 当现场有人受到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进行以下处理: 1.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2.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时立即进行心脏按压。 3.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4.当人员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复温。复温的方法是采用40°C—42°C恒温热水浸泡,使其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的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伤处的皮肤擦破,以防感染。 5.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6.口服者,可根据物料性质,对症处理。 7.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四)泄漏控制 容器发生泄漏后,应采取措施修补和堵塞裂口,制止化学品的进一步泄漏,对整个应急处理是非常关键的。 能否成功地进行堵漏取决于几个因素:接近泄漏点的危险程度、泄漏孔的尺寸、泄漏点处实际的或潜在的压力 、泄漏物质的特性。 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地面上泄漏物处置主要有以下方法:如果化学品为液体,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为此需要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对于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或者采用低温冷却来降低泄漏物的蒸发。 为减少大气污染,通常是采用水枪或消防水带向有害物蒸汽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使其在安全地带扩散。在使用这一技术时,将产生大量的被污染水,因此应疏通污水排放系统。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释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 对于大型液体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 、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或者用固化法处理泄漏物。 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含油污水系统处理。 (五)火灾控制 危险化学品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但不同的化学品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扑灭火灾,反而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此外,由于化学品本身及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 化学品事故生成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一旦发生化学品事故,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慌乱,处理不当,又会引起二次灾害。因此,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用人单位应制订和完善化学品事故应急计划。让每一个职工都知道应急方案,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具备对付突发性灾害的应变能力,做到遇灾不慌,临阵不乱,正确判断,正确处理,增强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伤亡情况发生。 遭遇突发化学品泄漏该怎么办? 1、普通群众:应当迅速离开泄漏现场,目的在于中止有害化学品侵入机体。通常的方式是先撤往侧风向,离开污染中心区域后撤往上风向地带。 2、行人、私家车:路遇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注意,应与其保持距离。如果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化学品散落等情况,则应尽快离开现场;如果发生气体泄漏,应向侧风向、上风向或高处撤离。     特别提醒:一旦发生化学品泄漏,周围区域的群众切记不可围观! 日常生活中如何防护? 1、了解化学品的危害知识,熟记化学品运输车标识,远离有害物质。 2、与化工厂为邻,学会观察有无泄漏迹象:闻到空气中有异常气味;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不适症状。 3、发现化学品泄漏迹象时要控制火源,不使用打火机、煤气灶等,同时想办法尽快向上风向、侧风向及高处撤离。
余姚应急管理、贵州疾控 2022-04-18 67 浏览 0 评论
现批准《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29-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2018第1.0.6、6.1.3、6.1.5、6.3.6(1、2、4、5)、6.3.8(2、3)、6.3.11(1、3)、6.3.12(3、4)、6.3.13(2、3、4)、6.4.3(2、3、4、5、6、7、8、14)、6.4.5(1、2、3、4、5、7、10)、6.4.7(8、11、13)、6.4.9(5)、6.4.10(1、3、4、9)、6.4.12(5、9)、6.6.2(1、2、3)、6.6.4(3、5、6)、6.6.5(1、3)、6.12.4(3)、6.13.1(4)、6.13.3(2)、6.13.4(4、5、6)、6.14.2(1、2、3、4)、6.14.3(2)、7.2.4(3、5、12)、9.1.3、11.1.5、11.1.6、11.2.7条(款)。 二、《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第3.0.3、5.2.2、5.2.3、5.2.4、9.0.1(3)条(款)。 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第3.0.3、5.0.4(3)、5.0.5、5.0.7(3)条(款)。 四、《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第3.0.3、5.1.7(3)、6.0.2(2)、7.0.4、9.0.1(2)条(款)。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全文下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04-15 117 浏览 0 评论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04-15 109 浏览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