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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和5月两次会议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会议议题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确定。
在近一段时间中,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一般保持一月至两月召开一次的惯例。
2022年以来,至少已经有4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被公开报道,前三次开会的时间分别是在1月6日、3月17日和3月31日。
其中,1月的会议是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
3月的两次会议议题分别是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听取“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的汇报。
而这次的议题,依旧是“分析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
换句话说,今年以来,至少已经有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都聚焦了“疫情防控”工作。
3月17日的政治局常委会提到,近期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要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强对疫情重点地区的防控指导,快速控制局部聚集性疫情。